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国家工商总局将专门增设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也纳入监管职责范围。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规定。
可查处食品安全流通环节
今年国家部委机构改革时,明确工商总局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
为此,工商总局此次特别增设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今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都由该司拟订,并组织展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检查、质量监测、制定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发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承担应对处置和查处。
不直接办理评比达标
由于近几年新型营销方式和业态不断出现,因此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被纳入工商的监管职责范围。
同时,工商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负责反垄断执法
另外,为强化反垄断的执法职责,原来的公平交易局正式改名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等。
从公布的“三定”规定看,工商总局新确定的主要职责涉及共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