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帽子  祝永亮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股市财经 » 正文

深交所考评保荐人 首创证券首获不称职评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9  浏览次数:178
核心提示:  胡中彬 申兴   一份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通知》由深交所下发至各券商投行部,保荐人在持续

  胡中彬 申兴

  一份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通知》由深交所下发至各券商投行部,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的责任被再次着重强调。

  同时,深交所对2007年度中小板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内部考评已完成,首创证券被评定为“不尽职”,这在国内的证券交易所监管历史上也是首次。

  业内人士认为,在创业板推出前夜,深交所重拳监督中小板保荐机构无疑有杀鸡儆猴之意。

  首创证券被评“不称职”

  据了解,深交所近期首次对涉及中小板公司的46家保荐人、332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进行了评价。6月底的评价结果显示,有1名保荐人、11名保荐代表未能勤勉尽责,被评为不称职。

  深交所内部人士表示:“具体名字不便透露,交易所和保荐机构间的关系很微妙,但可以确定的是该机构在去年曾被证监会公开批评。”

  “首创证券在深交所被评价为不称职,成为首个被深交所点名的保荐人。”有知情人士透露。

  本报就此致电首创证券求证,未能获得正面的回应。

  记者了解到,深交所此前曾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考核,中捷股份(5.69,0.31,5.76%,)中核钛白(9.18,0.38,4.32%,)高新张铜(4.47,0.18,4.20%,)德棉股份(4.66,0.11,2.42%,)湘潭电化(8.17,0.19,2.38%,)被评为不合格。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首创证券被深交所点名,正是与湘潭电化有关。

  湘潭电化在2007年4月登陆中小板,2008年4月其在上市后首份年报中即业绩大变脸: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下降10.68%;实现净利润174.77万元,同比下降达89.5%,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下滑63.30%。

  记者发现,该公司上市当季的净利润为347万元,而次季就开始亏损192万元,四季度又盈利190万元。若非收到政府补贴1400万元,湘潭电化或将遭遇刚上市就亏损的尴尬。这些数字让湘潭电化登上了业绩下滑幅度最大新股的位置。

  “2007年下半年,国内电解二氧化锰行业因原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出现全行业亏损,且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出现了亏损。”接近湘潭电化的人士称。

  首创证券正是湘潭电化的保荐人,目前,首创证券仍处于对湘潭电化首发后的持续督导期。

  记者发现,证监会于7月9日发布的一则处罚公告中,认定首创证券保荐的湘潭电化在持续督导期间业绩出现了下滑态势,“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下滑了50%以上”,而证监会三个月内将不受理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推荐的项目。

  业绩变脸怪状

  事实上,湘潭电化仅是一个缩影,业绩变脸已是中小板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3月至12月深市中小板共首发80家公司,其中,今年一季报就有7家公司出现亏损,20家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合计占比为33.75%。

  湘潭电化、晋亿实业(6.78,0.26,3.99%,)、中核钛白07年净利润下滑的幅度分别达70.71%、60.34%、58.83%;而今年一季度,中核钛白、湘潭电化已经出现了亏损。

  对于中小板频频出现的业绩滑坡,业内人士分析,的确有宏观经济变化等客观原因,要预测未来几年的业绩可能有一定困难,而短时间内业绩就大幅下降并非偶然现象。

  “保荐机构有义务审慎评估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趋势。做出天壤之别的预期,其连带责任无法逃脱。”有业内人士表示。

  有投行人士坦陈:“在业绩出现变脸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中,保荐人都以中小券商为主,大券商往往不屑于接小单子,而部分中小券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获得项目,又不得不向拟上市公司做出让步,问题有可能在上市后逐渐暴露出来。”

  数据显示,2007年度,除首创证券外,方正证券承销了2只新股,2家公司业绩均下滑;第一创业承销3只新股,其中有2家公司业绩下滑。而同期承销新股排名靠前的中信、国信、中金、广发四家券商所保荐的上市公司业绩当年下滑的概率要小得多。

  “首创证券成为第一个被拿来‘祭旗’的,因为其也正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另一知情人士称。

  深交所内部人士告诉本报,首度进行评价是为了释放一种 “惩劣扬优”的信号,引起保荐机构的重视。

  深交所亮剑

  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此次评价等级较低的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深交所将采取要求相关保荐代表人参加培训、约见保荐人负责人或相关保荐代表人谈话、建议证监会一定期间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保荐业务等相关措施。

  日前深交所分别在青岛、厦门、杭州、深圳召开了“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工作座谈会”,讨论加强中小板的监管。

  而提高保荐工作的质量和加强保荐机构的责任成为深交所亮剑的第一步,且颇有深意。

  在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创业板保荐机构拥有比中小企业板更大的权力。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强化风险防范,突出市场化的取向,上市公司主体严格规范公司治理,投资者“买者自负”,强调中介机构的责任。

  宏源证券总经理胡强指出,创业板的门槛低也给了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更多的权力,但另一方面,保荐机构实际上责任更重了,这样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创业板能不能成功、创业板风险能不能控制、初期能不能平稳运行、首批企业选择是否恰当,保荐机构在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则表示。

  据本报了解,深交所已着手修订中小板保荐工作指引,同时正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管理办法》,有意实施中小板分类监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