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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被判刑三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8  浏览次数:170
核心提示: 韩国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周三被韩国法院以逃税为由,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将处以1100亿韩元(1.091亿美元)的罚款。此外,李健

 韩国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周三被韩国法院以逃税为由,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将处以1100亿韩元(1.091亿美元)的罚款。此外,李健熙原先被认定的背信罪及非法发行可转债罪则被裁定无罪。韩国检方原先要求对李健熙判刑七年,并要求处以3500亿韩元的罚款。

  李健熙领导三星集团将近20年。专断独行的他被称为韩国的“经济总统”。三星集团的前律师去年11月指控李健熙,称在李健熙的指使下,三星集团专门划拨了2000亿韩元(约合2.05亿美元)巨额基金,用以贿赂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以逃避韩国检察机关对董事长李健熙执掌三星期间一系列行为的调查,其中包括以不法手段向子女转移财产。

  随后,韩国检察厅成立特别调查小组,于今年1月开始对三星集团秘密资金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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