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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连败之后再遭打击 秦鹏涉嫌偷漏税已被立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7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   继达能在瑞典对娃哈哈合资公司中方代表提请的仲裁被否决之后,近日,另一则不利消息得到有关部门证实:达能中
   继达能在瑞典对娃哈哈合资公司中方代表提请的仲裁被否决之后,近日,另一则不利消息得到有关部门证实: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涉嫌偷漏巨额个人所得税已被广东省税务部门立案调查。达能方面对此保持沉默,尚未对此发表任何看法。

    据悉,在7月2日到7日期间,相继有10多名“税务爱好者”在全国各地实名举报秦鹏涉嫌巨额偷漏税。这些“税务爱好者”分别将秦鹏涉嫌偷漏税一事举报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江苏、河南、四川、上海等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构,要求对秦鹏进行核实查处。而据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证实,广东省税务部门已经接到了该内容的举报信,并于7月7日立案,对举报信中所涉及的秦鹏涉嫌偷税一事展开正式调查。

    涉嫌偷税2000万元?

    秦鹏作为达能向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委派的重要高级管理人员,而且自1996年以来,秦鹏先后担任过达能在华投资的25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或董事等高级管理职务。据悉,秦鹏与上述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并从上述公司获得劳动报酬和收入。根据达能对外公布的年度报告(公布于美国证券委员会的网站上)内容推算,年薪折算为人民币应在五百万左右。

    据保守分析,秦鹏的年薪应不低于范易谋年薪的一半。秦鹏受达能委派已经在中国工作了12年,按其年薪500万元计算,其12年在华工作劳动报酬应在6000万元以上,个税负担起码2000万元以上。而据知情人士透露,秦鹏接受的上述报酬均由达能在中国境外向其支付。

    与上述调查结果相呼应的是,根据2008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秦鹏当庭承认,其担任前文所述境内公司董事和董事长所取得的薪金是由达能系列公司在境外支付。

    通过境外付薪避税“合理”?

    一位娃哈哈内部人士透露:“在‘达娃’合作初期,秦鹏曾经公开表示,其收入在境外获得,因为香港等境外税赋压力较轻。据了解,中国香港相关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为5%,但国内累计最高达45%。因此,合资公司外籍高管通过境外付薪方式“合理”避税成为普遍做法。

    针对这种情况,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表示,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境外支付需要在国内申报缴税,违反这一规定的责任人应当补缴税款、滞纳金,而如果存在恶意行为,数额巨大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达能的中国高管可能偷漏个人所得税一说,达能方面曾斩钉截铁地表示,“这纯粹是无稽之谈”。然而,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旦达能高层避税属实,可能涉及金额巨大,且波及高层将不止秦鹏一人。

    达能陷于不利境地?

    此前,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对娃哈哈合资公司中方代表提请的仲裁案被仲裁庭否决,这是继国内“达娃系列诉讼案”连续四次遭遇败诉之后受到的第五次挫折。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达能方曾在仲裁庭上陈词时使用具有歧视性质的“中国猪”一词,遭到庭方的斥责并严令必须当庭向哇哈哈一方,可谓既输了官司又丢了脸面。

    而达能高管深陷“偷税门”一事,对于达能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不及时调整策略的话,接踵而来的坏消息有将会使达能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而对于秦鹏被立案的消息,记者曾试图与达能公司方面联系,而达能方面则一直保持沉默,尚未就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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