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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应用用户调研:手机游戏IM付费意愿较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7  浏览次数:169
核心提示: 事件背景: 据易观国际<<中国手机应用市场用户调研报告2008>>研究发现,手机应用用户对于手机游戏、移动IM、手机音乐的使用

事件背景:

据易观国际<<中国手机应用市场用户调研报告2008>>研究发现,手机应用用户对于手机游戏、移动IM、手机音乐的使用比例较高, 分别为81.2%、55.2%、43.2%,其次为手机浏览器、手机阅读、手机搜索等应用服务。本次用户研究得到了空中网在样本回收上的大力支持,通过回收样本研究得出,用户对于手机应用产品的付费意愿上,手机游戏、移动IM仍然较高,其次为手机炒股、手机杀毒等应用服务。

易观分析:

易观国际根据各手机应用服务的用户比例和用户对于手机应用的付费意愿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手机应用对用户的吸引呈现片状分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业务类型:

1.高粘性业务,主要代表应用为手机游戏、移动IM等。此类应用业务为用户提供必须的服务,如交流、娱乐等,用户体验高,因此形成较高的用户量,又因为用户使用产品的时间较长,用户个人信息的存储导致用户退出成本高,促使用户粘性提高、用户为其支付意愿提高。

2.细分市场业务,主要代表应用为手机炒股、手机杀毒、手机地图、手机视频等。此类产品拥有固定用户群,如手机炒股软件的使用者为炒股人群,而非炒股人群对于炒股软件的需求不高,因此用户基数偏小的细分市场应用业务的用户量偏低。此类业务一般技术要求较高或内容、渠道等方面的生产或构建较为复杂,因此产品或服务的费用相对较高,因此相比高粘性业务,此类业务的用户支付意愿降低。

3.具备互联网基础的业务,主要代表应用为手机音乐、手机搜索、手机阅读等。此类业务为互联网业务在手机上的补充或拓展,此类用户群体和互联网用户群体重合度较高,因此具备互联网资源优势的厂商在此类业务的发展商具备一定的用户基础。但由于此类业务在互联网领域属于免费服务,同时由于技术、网络等限制,此类业务在手机平台的用户体验于互联网服务差距较大,因此用户的付费意愿最低。

易观建议:

对于手机应用厂商:

在盈利模式的探索和挖掘上,厂商需根据应用产品或服务的用户特性进行分析。

1.对于高粘性业务,厂商可面向用户收费,同时须加强新型收费服务的开发,如移动IM的增值业务。

2.对于细分市场业务,由于厂商拥有独特的内容资源、渠道资源或技术优势,厂商可以面向终端收费,同时避免成为通道。由于与此类业务具备固定的用户群体,厂商还可以根据产品的需求度面向用户收费。

3.互联网基础业务。虽然用户绝对数量大,但用户付费意愿较低,厂商不适宜向用户收费。可挖掘面向广告主的广告盈利模式,对于开展此业务同时无互联网资源的厂商须积极关注用户属性挖掘,同时与广告代理商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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