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攸平表示,2008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在中央综治委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5月份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具体安排。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响应,结合职能,围绕重点,深入落实,务求实效。
二是为流动人口创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做了大量工作。如吉林等省市的工商部门为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创业,出台了建立登记绿色通道、减免登记费和工商管理费等鼓励措施;北京、云南、河南等地基层工商部门为流动人口经商办企业简化登记手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和培训等。目前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人数已近1.3亿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实践表明,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是流动人口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
三是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为流动人口就业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月22日至3月2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取缔非法中介4900余户。同时,还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利用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依法打击非法传销,净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消除流动人口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隐患。五是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些基层工商部门聘请了责任心强的个体业主为计划生育管理员,协助计生部门落实相关计生政策、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点,为流动人口做好计生服务,并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得到了计生部门的肯定。六是为农民工提供专项服务。国家工商总局连续3年拨出40万元经费,用于对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作用,引导个体私营协会会员关爱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