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价格、时间须在营业场所公示
根据新的《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营业时间、快递时限等承诺。快递企业应该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如果出现停产、转产,快递企业已经收件的快件也不得随意处理。按照《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该建立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必须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记录并保存至少1年。
员工私拆快件对企业最高罚款3万
“针对目前快递服务中主要的投诉热点问题,《办法》明确了快递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禁止性的行为种类。”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表示,也曾监控到服务人员自行打开快件,里面有钱的几人分了,甚至用砖头替换快递物品。据了解,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显示,在快递服务申诉中,近三成的快递邮件有丢失及内件出现缺失的问题。
此次《办法》明确了快递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如私自拆开、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快递企业处以5000至3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专营权范围尚未被明确
截至目前,我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达24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4万人,年产值400亿元以上,年增长速度超过25%,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建立一个规范的制度,对有序发展快递业有着重大的意义。”达瓦表示,我国快递市场的发展程度较低,快递业务量不足GDP的0.3%,而在发达国家,一般邮政快递的总量能够达到GDP的1%左右。
此外,由于新《邮政法》迟迟未能出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就首先明确了对快递企业的监管人,规定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快递企业要实行备案制度和服务质量的公告制度。
然而,成为舆论焦点的邮政专营权范围和标准在新的《办法》中没有体现。《办法》中规定,邮政专营权受法律保护,从事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依据现行《邮政法》,所有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经营全部由邮政企业专营。” 达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