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使我想起了被沃尔玛称之为“秘密特工”的调查员制度,这家世界最大的零售企业在向中国复制其“天天平价”理念的同时,也将“秘密特工”带入中国,设置了调查组。在零售业采购人员受贿、索要回扣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的情况下,大部分供货商认为沃尔玛总体上还算“干净”和可信。就是因为那里调查组的存在象一只无形的手,使得采购人员都有一个“不要使自己处于被怀疑边缘”的自觉意识,产生了“此处无形胜有形”的重要作用。信阳市禁酒督察组的作用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应当为之高兴。不过,禁酒督察组似乎没有沃尔玛“秘密特工”的存在理应如此的幸运,遭到了一些非议和质疑,他们的活动被形容为“猫捉耗子”的游戏,连记者对此都表示担心,提出了到底应该治标还是治本的疑问。其实,这不是一个治标还是治本的问题,而是一个治“信”的课题。无论是治标、治本还是标本兼治,当务之急是治“信”。
治“信”首先是树立威信,治“言必行行必果”之信。提出治标还是治本的疑问,意在治本,虽然深刻,却忽视了一个基本的前提:设置禁酒督察组是在“禁酒令”下达之后还是在此之前。治标还是治本的疑问可以指向“禁酒令”,而对于酒精测试之类措施的执行,则是不应当有任何借口的。事实上,改革开发三十年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所以屡禁不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在政策推出之后没有及时设置严格的督察机制和处罚措施,没有普遍进行突击检查、酒精测试之类的验证。一项政策的出台,无论治标还是治本,都应当以治“信”为先。“禁酒令”的执行当然要认真治标,即使以后应当推出更为治本的措施,也需要通过当前的治标而立信。春秋战国时期的商鞅“徙木”,与推行务耕织、尚军功的变法原本没有关系,但也要通过“徙木以立信”,是一种治“信”。这足以让后人“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由此明白治“信”对于治标与治本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治“信”需要树立通过治标实现治本目标的信心。反腐倡廉,提高工作效率,治标也许没有治本那样来的痛快和彻底,但是治标也是治本的重要表现。治标虽然只能解决量的问题,却可以通过量变体现治本的质变,从而体现治本的效果。树欲静而风不止,只要还存在着利益的差异,反腐倡廉,提高工作效率,不存在一劳永逸的“治本”办法,只能“挖山不止”。这就需要在治标上树立信心,进行坚持不懈地努力。但这绝不是在治标上能解决多少算多少,而是坚信一定能取得举一反三的作用。所谓治“信”,是取信于民,而不是为了取悦于治理对象。相反是为了通过治标的兑现,产生治本的威慑作用。对于需要治理的对象或者现象而言,之所以强调治“信”,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对于一些小违纪、小腐败的治标,也要像商鞅那样不得不演出“徙木立信”的一幕,说明人们已经到了麻木的状态,是不正常的,必须予以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对小违纪、小腐败的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足以矫枉,治标也需要拿出治本的魄力,治标的信心也需要通过保持这种魄力表现出来。
治“信”需要在信念上取得高度的认同。治标与治本固然有一个孰轻孰重的问题,但是关键要看需要治理的标、本是否一致,如果标、本一致,则标必须治,只有如此才能治本,否则本则无法治。在这种情况下,治标的信心与决心就需要有治本的信念来支撑,决不会为治本的尚需时日而对治标产生动摇。在实际生活中,标、本的症状有一定的层次性,《史记》记载:战国时名医扁鹊过齐,说齐桓侯“疾在腠理”,桓侯不信;过几天又说他“疾在血脉”,仍不信;再过几天指出:“疾在肠胃间”,桓侯不悦;最后病变深化,“疾在骨髓”,无法施治,桓侯终于病死。这就反映了标向本过渡的状况,李时珍强调医者治病除了要“顾表里”,还要“循次第”。治标与治本的道理也是一样,对小违纪、小腐败的标不治,就会在更深的层次上伤本。值得警惕的是,标虽然与本相对,但是到了本的层面之后,与本相对应的又容易混同于“末”,治标成了治末,甚至是“舍本逐末”,容易导致人们对小违纪、小腐败的姑息。要消除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必须树立治标就是治本的信念,通过治标为治本把好关,为治本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去年以来,信阳有269名公职人员因违反禁酒令受到了处理,不仅在这方面治住了标,而且取得了治本的效果,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2007年到信阳市投资的企业达到300家,是2006年的2.75倍;全市引进外资达到140多亿元,比2006年增长了2.2倍。这些数字显然与信阳市由此得到的信任有关,“信”之“阳”的魅力不可不信也,我为故乡信阳能走上这样一条治“信”之路而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