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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素不“甜蜜”-输日食品安全控制浅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4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   甜蜜素,多么好听的名字,对于不了解它的人来讲,也许会望文生义,它像糖果那样甜蜜?其实不然,对于从事生产
   甜蜜素,多么好听的名字,对于不了解它的人来讲,也许会望文生义,它像糖果那样甜蜜?其实不然,对于从事生产出口日本相关食品的企业来讲,它带来的不是“甜蜜”,而是“苦涩”。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及增补品种)明确规定,在酱菜、调味酱汁、配制、糕点、饼干、面包、雪糕、冰淇淋、冰棍、饮料范围内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65g/kg;在蜜饯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1.0g/kg;在陈皮、话梅、话李、杨梅干中使用,最大量为8.0g/kg。

    然而,我国的GB标准与国外的标准不尽相同,据2002年统计,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率只有43.7%。近两年来,日、美、欧盟、韩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自身的科技优势,以影响人类安全和健康为由,不断提高食品及其添加剂的技术标准,增加检测项目,达到限制我国食品出口的目的。甜蜜素在上世纪70年代曾被日、美、英等国禁止使用。白2003年1月起,日本厚生省对我输日的各类食品进行甜蜜素抽查检验,而后又决定白2003年1O月17日起对我国输日的酱油、醋开展甜蜜素检验,日本规定食品中不得含有甜蜜素。对此,国家质检总局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于2003年10月28日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立即对输日调味品、保健食品、调理食品、罐头食品、盐渍菜等相关食品(包括辅料中添加酱油、醋、调料酒),必须检测甜蜜素项目,合格后方能出口。同时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宣传和监管工作,从源头抓起,禁止企业在生产相关产品过程中添加甜蜜素。时隔7个多月后,从日方反馈的信息看,被检出甜蜜素的批次有增无减,日本厚生省已将我国列入“黑名单”的出口食品企业由原来的55家增至104家。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日本出口食品中甜蜜素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对原辅料(酱油、醋、料酒、鸡精等)的验收。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批批检测输日食品中甜蜜素项目。

    出现上述问题的症结何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其一,有的企业对出口国的食品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够了解,信息沟通不畅。对不同国家出口食品允许添加何种添加剂,添加剂的最高限量是多少,禁止添加何种添加剂不清楚。认为过去一直生产出口日本的食品都没有检测甜蜜素,现在也不用检测。

    其二,有的企业自律意识不强,个别企业甚至没有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超范围、超量或不准在使用甜蜜素的食品中使用甜蜜素,对检验检疫部门的宣传不重视。

    其三,有的企业白控体系不健全,没有对产生甜蜜素的危害进行分析控制。没有对原料、辅料进行有效的验收,把含有日本禁止添加的甜蜜素成分的原辅料,用于加工生产,造成出口后被日方销毁或退货。

    其四,有的企业哀叹国外又抬高技术门槛,而不是寻找良策,抬高自己出口产品的技术门槛,只想凭侥幸过关,导致出口受阻。

    当然,绝大多数食品出口企业,自从日本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甜蜜素后,他们加强了对原辅料的验收,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把国家质检总局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天津雅玛屋食品有限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年生产出口日本的成品盐渍菜600多吨,品种达14种,对酱油、醋、蚝油等十几种调味剂,包括日本禁用的甜蜜素、二氧化硫、苯甲酸钠,均经过三道检验把关,才能投产、加工、出口。

    第一道关,原辅料验收关。对提供原辅料的厂家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选择质量长期稳定,信誉良好的、符合出口国要求的供货方,对所进的每批原辅料要由供货方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报告或合格的证明文件,同时与供货方签订协议书,一旦被国外检出违禁添加剂、腐剂,要进行追踪溯源,相关供货方要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道关,加工过程关。对加工过程中的产品,送样到日本,每年一次例行检测。对新开发的品种提前送样品到日本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三关,产品最终检验监管关。甜蜜素成分的存在主要是企业在原辅料自控不力的前提下造成的,该公司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和检验工作,主动提交各种检测报告,以验证其有效性,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适宜性。

    三重把关,该企业的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当今输日食品技术门槛越来越高的形势下,该企业的出口量却逐年攀升,没有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而遭遇退货。事实证明,企业只有加强自控、自律,抬高自己的技术门槛,才能跨越别人设置的重重门槛。

    就检验检疫部门而言,要加强对国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收集,密切关注国外的最新法规信息动态,及时向相关企业宣传贯彻。不久前,日本通过了《食品卫生法》及其修正案,其新的《食品卫生法》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对多次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国家将全面禁止进口。最近,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农药残留标准进行了修改,新增了l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涉及到粮谷、蔬菜等60种农产品。修改了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涉及到70多种农产品。这些标准已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近期,日本又发布禁令,禁用包括曲酸、花生衣红在内的38种天然食品添加剂,该禁令拟于2005年8月生效。我国输日食品又将面临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的相关出口企业只有与检验检疫部门共同携手,加强日常监管和验收检测,积极应对,做到未雨绸缪,才能破除国外的技术壁垒,使产品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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