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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硅谷”的破题与想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1  浏览次数:179
核心提示:    解密深圳夺魁首个“创新型”城市     1997年12月28日,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厉有为在与
    解密深圳夺魁首个“创新型”城市

    1997年12月28日,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厉有为在与华为总裁任正非一道访美回到深圳后提出,要把深圳建成“中国的硅谷”。

    这是中国地方政府首次发出创建“中国硅谷”的声音,尽管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各大城市竞相建设工业园,有关“中国硅谷”的想象开始遍地开花。尤其是2006年初,国家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转型之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城市竞赛的一道景观。在深圳之外,上海、武汉、苏州、合肥、广州等地均先后提出竞争该“标杆城市”的意愿。

     直至2008年6月24日,“中国硅谷”才开始真正破题。当天,深圳市政府对外宣布,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国家发改委在发改高技[2008]1473号文中明确,作为国家首个创新型城市试点,深圳的总体目标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将建设成为一个“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城市竞争力比拼

    据深圳市发改局局长陈彪回忆,深圳市对“创新型试点”的坚持,始于2006年4月深圳市政府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恳请国家发改委共建深圳区域创新城市的请示》(深府[2006]53号)。这是深圳市政府第一次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建设“创新型城市”。而在今年3月12日,深圳市长许宗衡再次赴京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一份《关于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请示》(深府[2008]64号),重申了深圳的意愿。

    三个月后,深圳终于收到国家发改委的一纸批文,结束了深圳长达两年的赛跑。事实上,关于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争夺,一度白热化。

    据深圳市政府官员透露,在这场略显漫长的竞跑中,曾经有过多个颇具实力的挑战者,2006年初,上海、武汉、苏州、广州、合肥在内的多个城市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加入了申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行列。

    在此期间,除了深圳之外,苏州的势头亦较为猛烈。

    2006年6月24日,时任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在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首次公开出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认为“突破以扩大投资和消耗资源来实现的经济增长模式,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已成为城市新一轮发展的关键。

    这也是苏州市对“外向型经济”长期主导经济增长局面的一次全面觉醒。每年产生数千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苏州,其历年经济增长的最大收益来自于由外资力量主导的加工贸易。以2006年为例,虽然其高新技术产值达到4016.73亿元,占江苏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9%,产值规模位紧靠上海、深圳,但其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则在全国大中城市仅列第6位和第9位。这与深圳每年专利申请数量第一、并且专利申请主要来自本土企业的局面有明显的反差。

    此外,武汉、上海也是有力的竞争者。

    2006年3月初,时任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和市长李宪生在北京提出“把武汉纳入中国创新型城市试点”的议案。

    武汉提出该议案的支撑理由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形成的强大的科研实力:“武汉科技创新资源丰富,汇聚了中国14家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49名院士、52所大专院校和80万在校大学生、387家研发机构、58万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初步形成以现代通信为主的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

    而上海的优势亦很明显:每年上万亿元的工业总产值,世界大公司在中国的第一盘据地,国家重大项目落户最多的地区。

    各城市纷纷各数家珍,但最终胜出的却是深圳。

    对此,深圳市政府有关人士向本报分析认为,这种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未来选择创建新型国家的路径。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说,苏州模式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外向型经济”的代表,它的特点是高产值、高能耗、低附加值,这与国家战略转型方向不符;武汉模式则暴露了中国传统科技创新体系的不足,即研发资源过多集中在高校及国家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产业化实现程度低;而上海则是以跨国大公司中国大本营的整体占据了优势,本土创业氛围不突出,本土企业力量相对较弱。

  相比之下,深圳产业和创新能力的市场化、本土化能力则明显突出。

    深圳市政府近年做过一个统计,深圳高新技术产值当中,有50%来自本土企业。同时,深圳有一个“杀手锏数字”——“四个90%”,即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这当中,尤以华为公司的成功堪为代表。

    深圳模式的偶然与必然

    “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不仅仅是深圳的事,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步骤。”深圳市常务副市长许勤说,深圳模式的探索对未来国家战略有着重大意义。

    什么是深圳模式?

    很多人将深圳的胜出归因于深圳本土企业华为的成功——这个民营高科技企业在其创业以来的20年中,不断地创造着中国科技创新的传奇: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多的中国企业;研发、销售体系快速国际化,超过70%收入来自海外;成功叫板爱立信、西门子等“百年老店”,成为挤进欧美市场的全球前五大通信设备商。

    华为的成功样本,是否足以证明深圳在创建自主创新城市过程中可以像硅谷那样,在创新政策体系、创新服务体系、人才体系、文化体系等综合体能力方面取得全面成功?

    曾经主政深圳的多位人士近日向本报分析了深圳历年制度创新与华为成功之间关系。

    上世纪90年代初是华为从一家代理海外设备的销售型公司向自主研发转型公司质变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华为的发展与深圳市发展“高科技”的政策觉醒,呈现了步调一致。

    1993年是深圳确立“科技立市”的关键一年,这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企业奖励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以资金及政策优惠等形式鼓励企业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当年6月,深圳市再次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民办科技企业管理规定》,对内地科技人员来深圳创办科技企业给予优惠政策。

    此后数年,深圳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大幅增加,为深圳90年代华为等民营企业崛起风潮奠定了孔雀东南飞的局面。

    自此以后,深圳市多次出台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文件及相应优惠政策,尤以1998年2月出台的、被称为“22条”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代表。该条例充分利用了深圳“特区”的优势,在全国率先出台一些针对高科技的突破性的扶持政策,涉及税务、财政、国土、人事、劳动、住宅、外事、银行等部门迅即研究落实。

    这是中国地方政府在财税等经济政策上进行突破的首次尝试。

    1998年9月,深圳市再次打破了国家规定企业“技术入股”不能超过20%的限制,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从而使华为于1998年后在公司内部大规模实行“全员持股计划”提供了法律支撑。

    该条例同时也为更多创新型人才在深圳创业、实现技术入股等提供了法律环境,更好地促进人才聚集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深圳市政府人士说,充分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深圳靠近香港,天然形成的‘让市场去选择’的文化,是华为等民营企业扎堆偶然中的必然”。

    新一轮政策倾斜期待

    不过,深圳的“中国硅谷”梦想,才刚刚起步。

    得益于改革开放赋予的活力,深圳在过去30年以年均26%的速度高速增长。但是深圳显然也面临更多的挑战,最为核心的是:深圳过去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早年赋予深圳的“特权“,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红利,比如在税收政策上,深圳市企业,无论内、外资,过去大都享受到了15%的优惠。而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直到2007年国家进行“两税合一”政策后,民营企业才享受到与外企同样同等的待遇。

    但是“两税合一”之后,深圳的税收特权也就消失了:一方面,过去享受15%优惠的企业,要在五年内过渡到25%;另一方面,即使依旧享受15%优惠的高科技企业,实际上也只享受到了内地高科技企业一样的特权。

    除此之外,深圳土地使用的独立支配,也早在国家集中回收各地土地使用审批权、统一实行“土地招拍挂”之后被中央回收;同时,比较依赖于美国硅谷有斯坦福大学等高校的优势,深圳在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天然欠缺。

    值得期待的是,在获得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资格之后,深圳能否再次争取到新的政策倾斜?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编制《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2008-2015年)》,其中将会涉及不少配套经济政策。该规划方案预计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出台。

    “把我们的规划内容和目前国家部委‘十一五’规划内容进行对接,希望把一部分资源能够调到深圳。”深圳市有关人士期待,这“一部分资源”中也包括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经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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