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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困难老年居民9月份领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27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24日举行的自治区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暨城市低保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24日举行的自治区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暨城市低保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区年满60周岁城市低保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共有符合享受生活补贴条件的低保老人111169人。
  据了解,今年4月,自治区决定建立全区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对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原国有企业“五·七工”,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具有低保老年居民和老年“五·七工”双重身份的,只能享受老年“五·七工”的150元补贴。
  目前,年满60周岁城市低保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年满60周岁以上的原国有企业“五·七工”的调查摸底工作正在进行中。涉及原国有企业“五·七工”较多的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哈密地区等8个地州市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各地将在9月为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发放生活补贴,任务较重的地州市也将在10月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和科学可行的措施,尽早把生活补贴发放到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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