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科研、质检、管理等部问聘任若干评审 员。评审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 称,熟悉卫生陶瓷生产工艺。质量管理、检验等方面的技术人员。评审员 应素质高、作风正派。主要任务是; 1.对申请定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并提出评审报告。 2.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申请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 册证明材料。
四、企业应具有年产50万件 以上中高档卫生陶瓷的生产能力, 定点产品年产量不得低于10万 件。节水型便器(一次冲洗总用水 量不超过6升水)与水箱配件配套 率达100%,选用的配件必须全部是 定点管理企业的产品。
五、定点产品质量不仅要达到G B/ T6952—1999《卫生陶瓷》优等品 的要求,而且要达到节水洗净和输送 功能的要求,近两年来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合格。
六、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产品实物质量高。
七、凡申请定点的企业必须 经当地省级主管部问的同意,向国家定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八、由定点办组织检查组到 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按标准规 定在工厂或市场抽样,抽样包括。 便器、水箱和配件,每个品种抽 取3套,企业应积极配合。
九、样品检验由认可的质检 机构进行检验,抽样后两个月内 提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二 份,一份交定点办公室,一份交企业。
十、被批准定点的企业,由 国家建材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定 点证书并授与“节水型卫生洁具 定点标志”(另行公布)使用 权。并向工程设计、施工单位。 配件生产单位、配套单位推荐使 用。被定点企业可在产品和包装 物上印制“定点生产”、“节水 型卫生洁具定点标志”或在其他场合宣传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