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136  帽子  祝永亮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股市财经 » 正文

荣华实业及其董事长等人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9  浏览次数:156
核心提示:   新浪财经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18日发布谴责公告,公开谴责荣华实业(9.40,-0.79,-7.75%,吧)和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

荣华实业及其董事长等人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新浪财经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18日发布谴责公告,公开谴责荣华实业(9.40,-0.79,-7.75%,)和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予。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将抄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据悉,2008年1月20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浙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采矿权、探矿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经查,公司董事会在决策通过前述议案和协议时,未取得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运营情况、资产总额、历史盈利等必要资料,拟收购的公司也尚未取得相关资产的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会议记录同时反映,公司董事会对该等事项未做充分讨论。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未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所需资料,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事项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另据上交所核查,2008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但该公告未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收购浙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部分内容失实,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其后,公司于3月4日就原公告中有关矿权转让应履行行政审批程序,收购事项的进展等内容作出了“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上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在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未就收购事项的程序及拟收购资产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未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因此,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予以公开谴责。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