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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被列为全国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 享受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8  浏览次数:157
核心提示: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海口市日前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据悉,目前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海口市日前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据悉,目前全国已有31个城市被认定为重点承接地。

  加工贸易是通过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品后再出口,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

  据了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目标和政策是:到2010年培育形成50个优势明显、各具产业特色的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使中西部加工贸易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比例由2.5%提高到5%。期间,将使用政策性银行贷款300亿元人民币,重点支持开发园区的道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软件平台、模具中心、检测中心、教育培训、仓储物流、海关质检等基础设施建设。

  海口市作为重点承接地,也是沿海城市中唯一一个被商务部认定为重点承接地的沿海城市,不仅可享受以上政策,而且还享受中西部地区有关对信誉良好的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台账保证金“空转”等优惠政策。目前,海口市正在制定有关承接方案。

  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说,我省经过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的开发建设,已初步形成新型工业、热带高效农业、度假休闲旅游业为主的特色经济结构,港口、电力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洋浦保税港区、海口保税区等开发园区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具有承接粤港加工贸易转移的多种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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