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所要求市场开办方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将入场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资格审查情况等索取并备案。开办方要具体详实的记载检查情况,每周要有不少于两次的检查记录。工商所要与市场开办方签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责任追究制。四是开办方除按县局要求必须建立并上墙的责任制度外,还应比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验收细则,结合各自市场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昭苏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完善市场经营履行义务
2008-06-02 11:29 点击:216
新疆新闻网6月1日电 为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新疆昭苏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在全面完成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完善和落实各类责任制度。
【编辑:闫文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