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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设立科技普及奖
2008-01-11 00:04  点击:185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自治区科协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决定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

  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自2007年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组织和个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其先进事迹将通过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成立科学技术普及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2008年将开展首届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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