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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空气质量排名西北第二
2013-09-23 12:35  点击:245
         据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前8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从往年的末位,提升到了西北五省(区)省会城市中的第二位(第一位银川市),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46位。

    9月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与全国其他73个城市一起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PM2.5、臭氧、一氧化碳三项评价指标。今年1至8月,乌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其中二氧化硫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3%,PM10浓度下降8.4%。

    截至8月31日,乌市优良天数达189天,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其中优级天数1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7天,重度污染天数减少6天。7月及8月,全市空气质量均达到优良级别,达标率达100%。

    4月份以来,天气逐渐变热,旺盛的大气对流活动使逆温层生成存在时间缩短,形成了空气中污染物扩散的有利条件。加上降水频繁,对空气中的污染物起到了清除和冲刷作用,使空气污染程度相对减轻。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受气象条件影响,持续向好的空气质量与乌市这两年大手笔治理大气污染有很大的关系。

    从去年开始,乌市全力实施燃煤供热结构调整,燃煤变成天然气,同时实施多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使二氧化硫排放大幅降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乌市加大了对“工业、尾气、供热、扬尘”四大污染源的治理。今年还将投资137亿元,实施六大类、46个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在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新、改(扩)建80座燃气锅炉房,新增燃气供热能力4559万平方米,削减燃煤电厂原煤消耗,减少灰渣量、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

    同时,首府年底将实现四大电厂减半发电;到明年6月,四大电厂将完成脱硝设施建设;所有燃气锅炉都将安装低氮燃烧设施,这些举措将减少氮氧化物对大气的污染,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蓝天。

转自:http://xj.ts.cn/2013-09/23/content_8726177.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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