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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3月起整治交通违法 保障“田”字路二期施工
2013-03-07 17:48  点击:237
        为保障乌鲁木齐市“田”字路二期施工的顺利开展,从3月1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3月6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本次整治行动将对12种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于一些重点路段的违停,交警部门将采取DV抓拍、现场查处,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车辆将会依法拖移。
      12种重点违法行为包括: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货运车辆、黄标车在限行区域、时段通行;机动车违法停车(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非法营运车辆路边停靠拉客);机动车超速;机动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市区内摩托车违法行驶,人力车、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公交车不按规定停车;单行道逆向行驶;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行人不走地下通道(天桥)、斑马线、翻越护栏、闯信号灯。

      据介绍,为了确保道路的基本畅通,乌市一些主要路段将严查违停等违法行为,交警提示在学校、幼儿园附近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即停即走。
      以乌市天山区人民电影院周边为例,虽然乌鲁木齐最大的立体停车库近在咫尺,可以提供近500个停车位,但是很多司机还是选择把车停在人民电影院附近和文艺路路边。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新华路中队中队长韩明每天在执勤中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每到晚上,人民电影院周边路段就成了停车场。司机停车是方便了,可其他车辆在本来就不宽阔的文艺路通行就困难了,与其连接的中山路、解放路的通行也会受到影响。“新华路中队已开始加大对辖区内违停的整治力度,采用DV抓拍、依法拖移、现场查处等多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违停查处。”韩明说。

转自http://wlmq.jiwu.com/news/1268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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