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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凭着司法调解书拿到了补偿费
2013-01-16 11:56  点击:273
       “省了打官司的时间和钱,还很快得到了赔偿。”14日,达坂城区70岁的村民赵玉芳,凭一份司法确认调解书,拿到了5000元的补偿费。

       据了解,去年8月15日,赵玉芳在家中不小心摔倒,伤了右手腕,她到一家卫生院拍了片子,未明确诊断,就给她开了药物,并嘱咐她用药如无好转就到市里就诊。

      同年9月11日,因手腕仍疼痛,赵玉芳来到武警医院,被确诊为右手尺骨骨折。

       之后,赵玉芳要求之前的卫生院赔偿,卫生院称赵玉芳需走医疗程序和司法程序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花时间,还要花钱请律师。”年迈的赵玉芳放弃了走司法程序,找到了司法所求助。

       经工作人员调解,卫生院同意一次性给予老人5000元补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怕对方反悔,双方提出申请司法确认。据悉,这是达坂城区首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紫叶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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