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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遭遇“微商”欺骗
2015-01-23 17:34  点击:418
       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不知从何时起,他们被定义为“微商”。而这种看似“我方便,你赚钱”的销售方式,实则隐患重重。

    维权“没办法”

    说到微商,乌鲁木齐市民赵先生有点“咬牙切齿”:“太气人了,简直就是骗子!”

    2014年11月,赵先生加了一个销售工艺品的“微商”微信,在其发布的商品照片里看中了一款工艺品,价格为3000元。赵先生和卖家联系后,约定先付500元订金,待收货后再付清余款,然而订金已汇出两个月,卖家却一直没有消息。当赵先生再用微信联系卖家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删除。

    记者用自己的微信添加了赵先生所说的“微商”,发现其所售工艺品均有细节图片,且有卖家进货时与成堆纸箱的合影、近期往全国各地发货的运单照片,甚至还发了买家的聊天反馈截图。如此全面的广告,难怪赵先生会相信:“除了微信我也没有对方的其他联系方式,只能算花钱买教训了。”

    如果说赵先生的遭遇只是“伤财”,那顾女士则差点“破相”。2014年10月,顾女士在一个做“微商”的朋友处购买了一盒面膜,不料使用后脸上便长出一片片红疹,还出现了腹泻和呕吐,到医院检查才知道这属于严重过敏症状,而过敏源很有可能是那盒面膜。随后,顾女士找该“微商”朋友理论,而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都是从上级代理那里拿的货,应该没有问题,可能是你自己的身体原因吧。”顾女士只有自认倒霉,“我除了赶紧把病治好,然后再不买她的东西,又能怎样呢?又没有办法强制她对此负责或者退货。”

转自:http://xj.ts.cn/2015-01/23/content_10950258.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梓枫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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