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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
2014-03-19 18:21  点击:190
     3月底前,新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成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对自治区工作进行了部署。

 3月1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将继续被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将继续执行2013年开始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政策。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学籍地在新疆的,都可申领。其中,升学、出国、参军的除外。2013年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19/content_94542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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