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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今后超市不得检查购物小票
2014-01-16 17:23  点击:222
    1月15日起,工商部门全面叫停保安在超市出口检查购物小票行为。

近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调查发现,首府大型超市基本都有检验购物小票的环节。这种行为实际上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财产所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益。消费者在超市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此时,商家已经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已经不再对消费者所购商品拥有所有权。

今后,消费者若再发现超市强制检验购物小票,可拨打12315举报,或者向辖区工商所投诉。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1/16/content_9202188.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妤陌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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