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旅游
新疆开出《旅游法》第一张罚单
2013-10-06 13:03  点击:171
    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法》的实施,在节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计划,决定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推动旅游法的全面实施。

10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联合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吐鲁番市旅游局和物价、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运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旅游经营者都能按照《旅游法》进行规范经营,但也有个别旅游经营者任然存在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吐鲁番游客接待中心检查时,发现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在旅游行程单上标明“赠送家访点”的违法行为,家访点是不收费的,谈何“赠送”?赠送家访点,是变相给游客安排购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依据《旅游法》将对新疆国际旅行社进行严厉处罚。此处罚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新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转自:
http://news.ts.cn/content/2013-10/06/content_8767274.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紫叶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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