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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带队检查《义务教育法》在疆实施情况
2013-09-27 15:07  点击:154
        9月26日上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就我区《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听取新疆对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也是全国人大第三次就《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陈竺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想法设法克服一切困难,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积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效果显著。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新问题,进一步结合区情,着力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提高素质教育水平,推动义务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确保义务教育法得到更好的实施。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向检查组做汇报时说,2011年以来,自治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与干部的政绩挂钩。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凡出现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完成的情况,将被追究责任。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9/27/content_8750059.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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