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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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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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类:
(1)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坏账准备、预付账款等。 (3)物: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等。 (4)其他: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交易性金融资产、商誉等。 |
2.负债类:
(1)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2)应付: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应付债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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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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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类: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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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损益类:
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的: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链接】增值税: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要缴纳两道营业税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的: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链接】增值税: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要缴纳两道营业税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按次征收)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4.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4.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无任何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无任何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征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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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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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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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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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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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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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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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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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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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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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减除费用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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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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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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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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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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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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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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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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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
20%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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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纳税特殊规定有: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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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 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
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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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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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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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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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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