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与 纠纷一案,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A、一般代理;
B、特别授权,其范围为:
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3、代为提起反诉;4、有权请求和解;5、代为提起上诉;6、代为申请强制执行;7、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
代理律师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及时向代理律师提供拥有的各种证据材料。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该案 止。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